关于申报2009—2010学年度第一期校任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092010学年度第一期校任选课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将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校任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08]12号)文件精神执行,请各申报教师在申报前先查阅。

2、申报时间: 2009421800 20094281700

3、申报流程:登陆教学管理系统→信息维护→校任选课申请→填写各类信息(学生选课用)→保存→填写各类申请表(含教材)和教学计划交各院系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汇总经院系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审核通过的课程将供学生选课

4、任课教师于 429前将下列申报材料交各院系教学秘书(机关申报教师直接交教务处):《校任选课申报表》、《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讲义)使用申请表》(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推荐人和联系电话,请认真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计划》,新开课教师需上交教案或讲稿,所有材料都必须上交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

5、对于有些明显应作为讲座开设的内容,不应作为校任选课申报和开设。

6、各院系教学秘书汇总校任选课申报材料后,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计划汇总表》和《乐山师范学院任选课申报汇总表》,所有材料经各院系领导签字后,于 2009430报教务处(机关申报教师直接交教务处),过时将作放弃开课处理。

7、对于所有上交材料未按时或不上交者,将直接取消开课资格。

8、申报过程若有不清楚的问题,可电话咨询(22779152276363)。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9420

附:1《校任选课申报表》

    2《乐山师范学院校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3《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

    4《乐山师范学院教材计划汇总表》

    5《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讲义)使用申请表》

本站原创 2009-04-20 15:47: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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