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2010学年度上期教材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加强教材选用管理是保证优秀教材进入课堂的关键所在,2009-2010学年度上期教材使用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广泛征求教师意见,遴选出优秀教材、适用教材,如期完成2009-2010学年度上期使用教材的选用和填报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统一的教材选用原则

2)鼓励选用“十一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审定)的教材;

3)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各级各类获奖教材。

二、教材选用要求

1)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国家规划、优秀、推荐教材的使用率不得低于50%

2)公共必修课教材选用必须填写《教材选用推荐表》,要求遴选出一种首选教材和两种备选教材;

3)各院(系)严格按照开课计划对应开课课程认真选用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否则须提交申请;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每种教材只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5)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选用,每年须提前将选用申请及样书、样稿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批同意使用后,院(系)方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中。

三、选用计划填报规范

1为避免重报、漏报、少报教材选用计划,要求各院系严格按开课计划分年级、分班级逐一准确填报(公共课班级可集中附后)

2)为了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教材,填报教材选用计划时“课程名称”和“行政班级名称”必须与教学管理系统中完全吻合,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

3选修课教学班级名称命名原则:开课学期+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如“2009-2010上期石燕京普通话”(选修课包括校选课、系选课、方向课等);

4)为了保证准确发放和结算学生用教材,对所有选修课程(含方向课)选用教材必须上报选修课程教学班级学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稿);否则将不予征订;

5)在教师用量栏内院(系)可适当考虑出机动用量,保证授课教师和个别异动学生用书(机动用量不得大于5%)。

四、本次申报的范围与时间安排

1) 本次申报的教材计划仅限于2009-2010学年度上期使用的教材,成套教材例外。

2)中小学教材为特供教材,需要提前单独申报,请各院系在510日前单独填报每学年所用的中小学教材。

3)在65日前,各院(系)汇总教材选用信息,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教材计划汇总表》(Excel电子表),将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叶老师收,电子稿发送到:E-mail:jiaowc@lstc.edu.cn邮箱。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教材计划汇总表》

《教材选用推荐表》

《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

《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954

本站原创 2009-05-04 16:08: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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