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09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乐师院教〔200927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09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987号)、《关于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意见》(乐师院教〔20083号)精神,现就2009年“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54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并自愿专升本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申请表》(详见附件1)。各系(院)于200956汇总报考学生的基本信息,填写《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初审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考试科。(跨校“专升本”学生由所在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3.填报志愿:考生报名时从学校规定的升本专业中选填专业志愿(详见附件4)

4.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80/人。由各院(系)收齐后交校财务处。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英语/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考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计算机专业考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一

考试大纲请详见附件3

2.考试时间安排:

523,上午9:00-11:00   英语(或大学语文)

523,下午14:00-16:00  计算机应用基础(或高等数学)

524,上午9:00-11:00   专业综合一

三、录取和学籍管理

1.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与前5期专业综合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初定拟录取名次,校内专升本学生的前5期专业综合成绩由各院(系)审定,校外专升本学生的前5期专业综合成绩则由相关学校审定。63公布成绩并确定录取分数线,65公示录取名单,69前学校将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专升本”选送学校务必在67前向我校报送《2009年四川省高校“跨校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

2.专升本学生在本学期放假前办理离校手续,秋季开学时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跨校升本学生所在学校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升本学生档案寄送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3.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我校将按此规定发放毕()业证书。

4.学生升入本科学习后其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升入专业培养方案严格执行。专科阶段可认定的课程和学分以及需补修的课程和学分,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由升入院(系)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申请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初审汇总表

附件3:基础课考试大纲

附件4:专升本计划一览表

附件5: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2009  专升本  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9428日印发


全文下载

本站原创 2009-04-30 09:10:31 点击数: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联系方式: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