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通知

四川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在建项目)各实验室所在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一批省级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第二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2006]310号)精神和《乐山师范学院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0917号),2009年度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在建项目)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下以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行文):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人才培养的新理念,大力推进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加快旅游管理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步伐,推进乐山师范学院旅游与经管实验教学体系的完善与实验教学内容的更新,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服务。

二、研究重点

  围绕当前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及发展的实际,着眼于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覆盖各专业实验教学理论、方法与手段,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的建设、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模式,集中破解当前实验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关注旅游与经管实验教学发展的前沿问题,重视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对策研究,注重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创新,着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2009年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自费课题三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000——4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000——3000元,自费课题没有经费资助。原则上课题在1——2年内完成。

四、申报事项及说明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和课题承担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组织对申报项目的评审,择优资助。对特别优秀的项目,通过学校统一组织推荐上报省教育厅,争取四川省教育厅立项。各课题申报教学院系要加强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的监督,督促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4、本项目申报属校级专项课题,归口管理单位为教务处。

5、截至时间: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一式4份于200962交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郭美斌老师处(联系电话:138906625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2009年课题参考指南

附件2: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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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2009-05-15 09:16: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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