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级教改项目申报通知精神和申报指南,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择优推荐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力量较强,具有优势的项目申报省级立项。
二、 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和我校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一并进行,不单独组织申报。学校将从获得校级教改立项的项目中,评审出10个项目推荐参加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评审出的10个省级教改参评项目将按照省厅要求重新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三、申报时间:因省级与校级教改项目一并申报,时间较紧,校级教改项目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延至9月11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EMAIL:jiaowc@lstc.edu.cn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
2、《四川省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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