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教改自筹经费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立项项目为校级立项,资助经费由项目所在学院自筹自管,学校监督。
2、已申报过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但未通过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评审的申请人,请填写《2009年校级教改自筹经费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一,一式2份,所在单位留存1份,交教务处1份)并签好字后交所在单位审批。
3、各单位在收齐《申请表》后,应认真审核,签署资助经费额度并签字盖章,填写好《汇总表》(附件二)后,将纸质的《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jiaowc@lstc.edu.cn。
4、学校审核后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张远东,联系电话:2276262
附件:1、2009年校级教改自筹经费项目立项申请表
2、2009年校级教改自筹经费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0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