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改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0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 [2007]34号)和《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2009]6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省级、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开题报告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一、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开题

2009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成员开展研究与论证,认真做好开题准备,填写《开题报告》(附件1,一式3份),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学校将组织召开校级教改项目的开题报告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中期检查

凡获得省教厅和校级教改立项,于200911月之前尚未达到预定结题时间的项目,省级项目由负责人填写《四川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两份),校级项目由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一式两份),并于20091116日之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未按课题实施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项目,教务处将酌情限制教改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三、结题验收

凡获得省教厅和校级教改立项,于200911月之前达到预定结题时间的项目,请于20091116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一)省级教改项目

1、由负责人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4,一式四份)。

2、提供已立项的《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主件(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软件,其他等)以及必要的附件(教改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专家鉴定材料、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二)校级教改项目

1、由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提供已立项的《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主件(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软件,其他等)以及必要的附件(教改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专家鉴定材料、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三)200911月之前达到预定结题时间而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预定结题时间等相关情况报教务处批准。

(四)省级、校级重点项目将召开结题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tc.edu.cn.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2四川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5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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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2009-10-27 11:55: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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