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0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 [2007]34号)和《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2009]6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省级、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开题报告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一、2009年校级教改项目开题
2009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成员开展研究与论证,认真做好开题准备,填写《开题报告》(附件1,一式3份),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学校将组织召开校级教改项目的开题报告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中期检查
凡获得省教厅和校级教改立项,于2009年11月之前尚未达到预定结题时间的项目,省级项目由负责人填写《四川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两份),校级项目由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一式两份),并于2009年11月16日之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未按课题实施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项目,教务处将酌情限制教改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三、结题验收
凡获得省教厅和校级教改立项,于2009年11月之前达到预定结题时间的项目,请于2009年11月16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一)省级教改项目
1、由负责人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4,一式四份)。
2、提供已立项的《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主件(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软件,其他等)以及必要的附件(教改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专家鉴定材料、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二)校级教改项目
1、由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提供已立项的《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主件(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软件,其他等)以及必要的附件(教改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专家鉴定材料、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三)2009年11月之前达到预定结题时间而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预定结题时间等相关情况报教务处批准。
(四)省级、校级重点项目将召开结题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tc.edu.cn.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2、四川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5、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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