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关于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实施方案
乐师院教[2010]22号
从2010年秋季起,四川省将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学校专业建设教学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精神,立足校情,积极推进我校教师教育创新,把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作为我校深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提高我校教师教育质量,增强对基础教育的服务能力与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我校的教师教育特色。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要求,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为师范生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和充分就业奠定基础;更紧密地联系基础教育,更深入地研究基础教育,更有效地引领基础教育校本研究,更积极地配合新课程改革实施,更到位地服务于基础教育一线。
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新课程改革理论的学习,明确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增强对基础教育的服务能力与引领作用。
(三)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探索新形势下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构建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体系,增强我校师范生就业和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能力。
三、具体举措
(一)加强图书资料建设
——学校图书馆设立基础教育特色阅览室(区),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分学科设置栏目,购进一批基础教育教材、课程标准和教辅资料供全校师生阅览研习。
各教师教育类专业教学单位要购进和收集一批新课程改革下的本学科教材、教参、课堂教学说课方案和教案等资料,供本教学单位师生阅览研习。
——编印新课程改革学习资料,让相关师生了解普通高中新课改精神和动态。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和师范生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学习。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对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学科教学论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者的培训,促进我校师资尽快适应培养基础教育改革师资的职前教育工作。
——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教师特别是学科教学论教师要深入中小学,了解新课程改革的情况,与基地校开展新课程改革行动研究和实证研究。
——聘请普通高中优秀教师作我校兼职教师。所聘教师要参与我校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参与合作研究,并为我校学生提供讲座、示范课、教材教法、学习方式等方面的直接指导。同时,与国内知名新课程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新课程改革专家库。
(三)开设普通高中新课改讲座
积极组织校外专家和校内教师对学生开设高中新课改讲座,对学生进行通识性教育和新课程条件下的学科教学实践指导。
(四)优化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各相关专业要在认真研读教育部、四川省的新课程改革文件精神和国家2010—2020年教育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论证,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充分体现新课改要求。
——针对大二、大一年级的师范生,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教学计划,增加体现新课改要求的课程与内容。
——针对大四、大三年级的师范生要进行针对性补课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新课程改革的认识,培养学生到中学从事新课程教学的能力。
(五)加强课程建设与资源开发
——各学院要根据高中新课改要求,加强教改研究,开发课程资源,建立完善课程资源库,面向师范生开设对应新课改要求的有关课程。针对普通高中新课改后课程结构的变化,为师范生开设《中学通用技术》、《中学社区服务》和《校本课程研发》等选修课程。
——建立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影视资料平台,提供各学科新课改课堂教学、说课等实况录象,供师生观看学习。
(六)深入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加强教学内容与中学相关课程知识的衔接以及与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变“满堂灌”、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全面推进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结合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研究与开发,培养能指导研究性学习的教师。
(七)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有关要求以及师范大学生责任的系列活动,形成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学校将在组织领导、舆论宣传、条件保障等方面,为各学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提供有力保障。
(一)学校成立“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统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图书馆、信息中心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各相关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成立本单位的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加强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各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要制定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通过组织研讨会、经验交流、宣传报道等,不断强化师生的认识,使全校教师与师范生了解新课改要求,并转变思想观念,不断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
(三)加强协作,深入研究,为新课程开发提供智力支持。
——教科院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改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特别是深入研究并推出改革我校教师教育、服务和指导高中新课改的新方案。
——学校教务处将大力组织开展新课改的各类教改、课程建设及教材编写等工作,并且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五、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工作分工及要求
乐山师范学院
2010年4月1日
附件:工作分工及要求
1、教务处:
(1)负责本方案的起草、组织实施与工作协调,为各单位教学改革提供保障,并实施质量监控。
(2)组织开展新课改的各类教研教改、课程建设及教材编写等立项工作,并给予经费保障。
2、人事处:
制定方案与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我校教师教育师资满足基础教育改革要求的需要。
3、图书馆:
负责基础教育特色阅览室的建设。5月前购置一批,12月前初步建成,以后逐步完善。
4、信息中心:
积极配合做好落实高中新课改要求的教学资源建设,并为校内其他单位的资源与平台建设提供支持与技术保障。
5、学工部、团委:
以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有关要求以及师范大学生责任的系列活动,形成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6、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1)配合教务处做好本方案组织实施的有关具体工作。
(2)深入研究,为学校落实高中新课程改革要求提供智力支持。形成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服务和指导新课改革的新方案。
(3)组织开展新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活动;组织开展学科教学论课程的教改研究。
(4)牵头制定本学期讲座及大四、大三年级师范生针对性补课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5)做好培训者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邀请校内外专家开设新课程改革讲座。
(6)建立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影视资料平台,提供各学科新课改课堂教学、说课等实况录象,供师生观看学习。
(7)建立新课程改革专家库。
(8)5月前完成学习资料的选编,交由教务处编印。
7、教科院:
(1)深入研究,为学校落实高中新课程改革要求提供智力支持。形成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服务和指导新课改革的新方案。
(2)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教师教育通识课程的建设与改革。
(3)配合中心制定本学期讲座及大四、大三年级师范生针对性补课、培训的基本要求,并完成其他的相关工作。
(4)配合其他相关学院开设《校本课程研发》课程。6月前完成《校本课程研发》和中学研究性学习的通识教育讲座。
(5)完成作为教师教育类专业所在学院应完成的全部工作。
8、各教师教育类专业所在学院: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特别是学科教学论教师要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
(2)加强图书资料建设,基本满足本单位师生阅览研习需要。
(3)邀请校内外专家开设高中新课改学科教学讲座。
(4)聘请普通高中一线优秀教师作兼职教师。
(5)组织开展教改、课程资源建设、辅助教材建设等。根据高中课改的要求,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2010年的修订要体现新课改要求。创造条件开设《校本课程研发》和中学研究性学习等专业选修课程等。
物电学院应牵头开设《中学通用技术》选修课程及相关讲座。政法学院应开设《中学社区服务》选修课程及相关讲座。文新学院、旅经学院要开设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6)6月前,完成对大四、大三年级师范生的针对性补课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