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2010]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在已有的教学改革研究基础上,立项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与可行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立项类别、范围及要求
1、重点课题。重点课题主要围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要点进行申报与立项。鼓励以学院为单位或跨院申报项目。要求研究内容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一定的前瞻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成果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覆盖面广、应用性强;要有一定示范性,对其它学院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导向或借鉴作用。
2、一般课题。主要支持一般性的教学改革与教育管理改革探索,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评价、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进行申报与立项。
三、申报要求
1、教改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团队自主申报、单位初审推荐的形式进行。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2、项目负责人每人原则上限报一项,主持校级及以上在研教改项目两项及以上、主持教改项目未按期结题的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3、申报项目应与负责人从事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性质相符。
4、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并将《汇总表》和《申请表》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
四、其他
1、经费。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以课题研究费和工作量两种形式,对教学改革项目给予资助和奖励。重点项目经费为0.5-1.0万,一般项目经费为0.3-0.5万,工作量及自筹项目的经费由各学院、部门解决。
2、研究时间。教改项目的完成时间一般为二年。重点项目前期理论研究需在0.5-1年内完成,重点项目或需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验证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5年。
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张远东 2276262;E-MAIL:jiaowc@lstc.edu.cn。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
二、2010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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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