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暑期强化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2007级本科、2008级专科师范生对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适应性,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学校印发了《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0]22号),并就具体培训事项制订了《关于2009-2010学年高中新课程改革培训的通知》(教务 [2010] 29号),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自710日起,十一个学院按期开展培训工作。教务处每天上午和下午均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学院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不一。

化生学院、计科学院、教科学院、文新学院培训情况良好。四个学院学生出勤率高,管理到位。化生学院和计科学院整合培训教师资源,就一些专题共同开展培训,并根据培训效果,应学生需要,对培训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深化。文新学院聘请了多名成都、乐山等地的校外专家,与“双培计划”置换教师培训相结合,开设了许多高质量的专题讲座。

政法学院、物电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在培训刚开始时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未按时开展培训、培训安排出现错误、培训教师提前下课等,对于这些问题,以上四个学院均认真对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在以后的培训中加强管理,使培训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政法学院、物电学院每天除个别同学因病请假外,其余同学全部到齐,保质保量完成培训。

数信学院刚开始培训时,学生出勤率较低,在学院领导严抓共管之下,学生出勤率有大幅度提升,保持了较高的出勤率。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开始培训后,学生出勤率多数时间较低,出勤率时常在60%左右,希望这两个学院的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加强管理。

 

本次培训工作将持续到719日,各学院管理人员应配合培训教师做好考勤,实行学生上课签到制度,以此作为认定学生学分的依据。希望在以后的培训中,各学院继续严格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培训工作。如果再发现教学及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将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0715

本站原创 2010-07-15 09:22: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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