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1年实验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我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始2011年的实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实验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建设项目申报必须以学校批准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为依据,与各学院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相一致。申请立项的数额既要根据教学任务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的财力。数额较大的项目申报应集思广益,进行可行性论证。

2、申请购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必须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申请购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还需要申请单位另外写出论证报告送交学校教务处,报告中应包括购置理由,使用的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设备的利用率等。

3、购置仪器设备应规划有仪器设备使用的场地,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提前进行安排,使设备到位后能较快地投入使用,开展教学。   

4、各教学院进行2011年实验建设项目的申报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与《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建设项目拟购设备计划清单》(见附件2),并于20101231前报送学校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彭龙生,电话:2276182

5、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经费总体投入情况,确定2011年的实验建设项目。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建设项目经费申报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建设项目拟购设备计划清单》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12.2

本站原创 2010-12-03 15:00: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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