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新学期伊始,按照学校对实验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请各教学院在第三周星期五(3月11日)前完成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的工作。
对于报送的实验教学开课计划,应按学校统一印发的格式要求填写,表中实验课程名称、实验班级、学生人数、实验项目名称及学时数、主讲教师、开课时间等栏目应逐项填写清楚,填写完整。请各学院认真检查核准后,予以报送。
本学期报送的主要报表和材料如下:
1、2010一2011学年下期实验教学开课计划。
2、2010一2011学年下期实验课课表。
3、2010一2011学年下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安排表。
4、2010一2011学年下期新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方案(或教案),并附上说明一份:内容应说明方案的特点,实验的手段,方式方法及目的,是否自创等。
教务处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