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 [2010] 70 号)及《关于制定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各教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开设汉语言文学等31个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教学院应按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模版(见附件2)制作本学院招生简章(注:如有添加模块须告知教务处,待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布.),并于3月21日(下周一)将各教学院招生简章交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模版(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