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2011] 27号
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实习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08级师范本科生9月开学后第2周到实习学校,实习10周,2009级师范专科生开学后第2周到实习学校,实习6周时间。为做好我校2011年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前期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学校的联系
我校经过长期的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已有117所中小学成为我校的教育实习基地。教务处将实习学校片区划分到各教学院,各教学院应由学院领导负责组织联系。
1、今年我校有2197名师范生参加实习,各教学院需落实实习学校下学期接收我校各专业实习人数(含实习基地校能接收的各专业学生)。各教学院要告知对方我校今年师范学生的实习安排,以及实习生报到时间,并了解对方接收实习生的食宿情况(实习生是住实习学校内还是校外旅馆,是否自带卧具等),弄清实习学校具体负责实习生事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联系电话。
请各教学院在5月9日以前完成,并将联系情况书面报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今年教育实习生总人数为历年来最多的一次,各教学院联系实习学校时要尽可能多地联系实习接收名额,尤其是条件较好、重视实习生工作、近几年实习生反映较好的实习学校,应尽量增加实习接收名额。
3、各教学院应积极拓展新的教育实习基地,每个教学院要求在市、县级城区中学新建实习基地1-2所。学校将对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校联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第三学期教学工作
第三学期教学工作重点是实践教学工作,各教学院届时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在第三学期,学校将对到国重、省重中学及成都地区中学实习的学生进行班主任工作和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2、实习带队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的推选和培训
各教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推荐认真负责、具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与实习带队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于第10周周五以前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学科教学研究所于第10周周五以前将巡回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安排对带队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3、学生实习学校的安排
(1)教育实习安排的原则是集中实习、加强指导、严格管理。
(2)少数学生能在我校集中安排的实习学校之外联系到重点中学实习的,由各教学院负责审批,报教务处备查,各教学院要严格把好非集中实习学生的审批比率(我校实习基地学校名单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上查看)。
(3)严禁学生私自联系我校实习基地学校。
(4)学校在实习学生返校后,按照自主实习学生人数30%的比例,对自主实习的同学进行讲课验收,未能通过讲课验收的同学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各教学院安排到国重、省重中学及成都地区中学实习的学生应是试讲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
(6)第13周教务处将各实习基地学校今年接纳量反馈给各教学院,第14周各教学院将学生实习安排表交到教务处,第15周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全校实习学生安排表并报送实习基地学校。
教育教学实习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各教学院与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环节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教育实习的质量。
附:各教学院联系学校名单及实习学校可接收各专业、人数统计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