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2011]3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乐师院教[2010]25号)、《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10年“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2010] 3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就2010年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立项项目开展2011年中期检查工作。凡获得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研立项的项目(附件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并于2011年5月16日交项目所在学院,由各教学院组织专家按《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实施方案》及《“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任务书》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最后由各教学院填写《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3)。
各教学院集中检查后于2011年5月25日将《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3)统一交教研科。
附件1: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2: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点击下载)
附件3:高中新课改专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