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教函〔2011〕17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消除实践教学环节安全隐患,构建实践教学环节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实验室安全、校园环境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务必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人到检查现场配合。现将实验室、运动场馆安全检查方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教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后勤公司等部门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运动场馆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主要包括各教学院实验室(含信息中心机房)和运动场馆等。
三、检查内容
1、针对实验室、运动场馆、实训实践场所安全工作现状,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
2、重点检查各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用电线路安全以及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四、检查时间
4月26日下午14:30——18:00
五、检查安排
1、实验室检查1小组:
组长:谢春明
成员:蓝军、张凤奕、刘明、尹绍全
记录:尹绍全
检查范围:弘毅楼各实验室、宁静楼实验室、博雅楼实验室、
2、实验室检查2小组:
组长:熊英
成员:杨林、饶俊、周勋
记录:杨林
检查范围:化生实验楼实验室、旅经学院实验室、音乐学院实验室
3、实验室检查3小组:
组长:周玉枝
成员:张志强、李刚、彭龙生
记录:彭龙生
检查范围:物理实验楼、德馨楼实验室、体育学院实验室及各运动场馆
六、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实践科对检查情况汇总并进行通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